上海出台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规〔2025〕3号)以及持续优化的留学生落户政策上海,2026留学生落户上海有新要求,无论你是刚刚毕业的留学生,还是已经在上海工作的海归,只要符合条件,就有机会在这座城市扎根,实现人生梦想!

不知道自己的落户条件?点击【上海落户条件自测系统】进行查询
申请人自身条件是落户的基础前提,涵盖学历、停留时长、就业时效、资质合规等关键维度,每一项均为硬性要求,缺一不可。
学历与境外停留时长条件
——最高学历需为本科及以上
必须拿到完整的学历学位证书,肄业、未毕业或仅获得结业证书均不可申请;
学历类型需为全日制正规学历,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
——境外学习时长
按学历层次划分,以护照出入境盖章累计时间为准,中途短期出境不影响累计:
境外博士:满1年,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可放宽至半年;
境外硕士:满半年,多数1年、1.5年或2年制项目均能满足;
境外本科:满2年,3+1、2+2等联合培养模式本科若为最高学历,需严格满足该时长;
进修/访问学者:满1年,且需在国内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学历认证要求
需在回国后2年内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认证院校名称需与境外学位证书一致,未认证或认证超期将无法推进落户申请。

——回国工作
回国后2年内需来上海就业并持续工作,期间需正常缴纳上海社保和个人所得税,不可出现断缴、漏缴或补缴情况。
——回国时间界定标准
拿到毕业证后回国:以毕业后首次入境时间为准;
结课后未拿证先回国:以毕业前末次入境时间为准;
毕业后有国外工作经历:以结束境外工作后首次入境时间为准。
——就业地域放宽条件
现行政策已取消“回国后第一份工作必须在上海”的限制,即便先在其他城市就业,只要在2年内转入上海并持续工作,仍可申请留学落户。
满足下面任一条件:
🎓博士
①排名前500 过试用期
②排名500以外 6个月一倍
🎓硕士
前置学历为国外本科或者国内双一流本科
①排名前50 过试用期
②排名51—100 6个月社保不限基数
③排名100以外 6个月一倍社保
🎓前置学历国内非双一流全日制本科
①排名前50 过试用期
②排名51—100 6个月社保不限基数
③排名101—500 6个月一倍社保
④排名500以外 12个月1.5倍社保
🎓前置非全本科、专科
①排名前50 过试用期
②排名51—100 6个月社保不限基数
③排名101以外 12个月1.5倍社保
🎓本科
①排名前50 过试用期
②排名51—100 6个月社保不限基数
③排名101—500 6个月一倍社保
④排名500以外 12个月1.5倍
点击下方图片一键测算你的落户条件↓↓↓
📂单位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表格系统生成,用人单位报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申请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无需上传,现场提交】;
3.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档案为非本单位保管的,由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
4.单位首次申请(注册)时提供: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2)单位有人事档案保管资质的,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单位党委章。
5.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核心成员,单位另需提交:
(1)企业验资报告;实缴资金不少于50W
(2)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
(3)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4)企业章程及相关决议。
其中,第(4)项材料仅需团队核心成员申报时提供。
📂主申请人材料
1.学历证明包括: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境)外学位证书、成绩单;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2.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5.承诺与授权。
6.符合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1)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任职材料;
(2)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的,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任职材料(包含职位、岗位描述、薪酬等信息),并提供公司组织架构图;
(3)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提供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函》。
7.婚姻状况证明包括:
(1)已婚: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
(2)离异: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
8.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
9.落非社区公共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包括:
(1)自有产权房:房屋有效权证;
(2)直系亲属产权房: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
(3)单位集体户: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同意入户意见书。
10.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除以上证明材料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材料】
📂家属随迁材料
1.配偶的身份证正反面,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
2.子女出生证(子女国外出生的,另提供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材料;
3.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的配偶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配偶来本市前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4.配偶承诺与授权;
5.配偶的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6.配偶和子女的在沪落户地址材料;
7.配偶或子女放弃随迁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
8.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除以上证明材料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材料】。
1.申请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2.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单位补齐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
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受理部门核验原件、根据实际留存原件或复印件。
受理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
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5.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作为海归的一定不要错过留学生落户上海,毕竟留学生落户上海相对于其他落户方式来说比较简单。以上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如果你在积分落户途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向我们详细咨询,我们有资深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一对一规划顾问
为了确保您的测评结果更准确, 我们申请您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人工审核后通过电话回访告诉您准确的测评结果。*您的信息受 《隐私保护声明》保护
提交成功




一对一规划顾问
更多福利,等你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