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外地户口的朋友对上海居住证积分不了解?不知道分数达不达标,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是什么?上海居住证积分120分怎么算分?为方便大家顺利办理积分,小编将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进行了整合。
上海积分查询工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模拟估分(点击查分)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120分)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积分申请对象。
划重点:
(1)在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2)个人无法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
1.年龄+教育背景(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资格证书)+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基础指标
2.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加分指标
3.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一般刑事犯罪记录=减分指标
4.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一票否决
划重点:
(1)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积分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扣减积分,总积分的最低分值为0分;
(2)基础指标中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
(3)加分指标中的“投资纳税”“投资带动本地就业”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
(4)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
(5)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积分,按照扣减项目进行累计扣减。
上海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表(2023最新版本) 沪府规[2022] 21号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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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 |
指标 |
内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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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指标 |
年龄 |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可理解为43周岁以下积分30分) |
最高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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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一 |
学历 |
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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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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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
9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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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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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1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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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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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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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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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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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1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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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年限 |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
满一年积3分(没有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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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指标 |
创业人才 |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 |
最高分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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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
最高分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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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急需专业 |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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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一 |
投资纳税 |
连续3年,年纳税10万 |
最高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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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本地就业 |
连续3年,聘用上海户籍人员10人 |
最高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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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
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 |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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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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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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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 |
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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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环卫领域) |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 |
满一年积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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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郊重点区域(临港地区) |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 |
满一年积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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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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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 |
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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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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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 |
1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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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为本市户籍 |
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 |
每满一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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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指标 |
提供虚假材料 |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 |
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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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记录 |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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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 |
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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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指标 |
持证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
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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